东胜区卫健委联合公安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机构:东胜区政府
文号:—
日期:2026-02-11
适用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信息安全负责人、医务工作者
内容摘要
东胜区卫健委联合公安网安大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原文引用 · 报道原文
发布机构:东胜区政府 文号:— 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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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该内容表明东胜区卫健委与公安网安大队联合对医疗机构进行网络安全专项检查,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疗行业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医疗机构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此次检查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的防护措施、数据安全保护、应急响应机制等。医疗机构若未能达到相关标准,可能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落地建议
1. 立即开展内部网络安全自查,识别并修补潜在的安全漏洞,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避免因安全隐患被处罚。
2. 加强对医疗信息系统防护措施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设置、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以提高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3. 制定并完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