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网信办
文号:—
日期:2023-02-22
适用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信息安全负责人、医务工作者
内容摘要
明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订立、备案等要求。
原文引用 · 政策原文
发布机构:国家网信办 文号:— 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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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在个人信息出境时的合同订立与备案要求。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尤其是信息科和网络安全负责人,需确保所有涉及个人信息出境的活动均符合该办法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处理个人信息出境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订立和备案合同者,将可能受到严厉处罚,影响机构声誉及运营。
落地建议
1.梳理现有涉及个人信息出境的业务流程,明确哪些数据需要出境及出境目的;2.依据办法要求,修订或制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模板;3.建立合同备案机制,确保所有出境合同均按要求备案;4.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了解并遵守个人信息出境的新规定;5.定期审查个人信息出境活动,确保持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