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
文号:—
日期:2025-06-30
适用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信息安全负责人、医务工作者
内容摘要
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严格分级分类管理,不得以非医疗目的泄露患者病历。
原文引用 · 报道原文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 文号:— 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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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该通知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电子病历信息的使用管理,强调了电子病历信息的分级分类管理,确保信息不被非医疗目的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医疗健康信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例如,2020年某医院因未妥善保管患者电子病历信息,导致信息泄露,被罚款50万元。这警示医疗机构必须重视电子病历信息的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落地建议
1. 制定并完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防止信息泄露;2. 对电子病历信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信息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级别的保护措施;3. 对电子病历信息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信息;4.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子病历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