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公安部
文号:—
日期:2026-02-14
内容摘要
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联合印发管理办法,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框架。
原文引用 · 政策原文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公安部 文号:— 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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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此政策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需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必须对内部数据进行分类,并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此外,政策还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框架,这要求医疗机构不仅要关注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安全,还要确保数据在收集、使用、销毁等各个阶段的安全。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防范数据泄露、篡改等安全事件,保护患者隐私,同时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落地建议
1. 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依据数据的敏感性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加密存储、访问控制等,以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2. 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流程,包括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销毁等各个阶段,确保数据在每个环节的安全。
3. 加强员工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数据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