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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严禁AI开处方 病历保存15年

发布机构:天津市卫健委 文号:— 日期:2026-02-05

内容摘要

病历记录保存不得少于15年,图文对话音视频等过程记录不少于3年。严禁使用AI开具处方,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

原文引用 · 政策原文
发布机构:天津市卫健委 文号:— 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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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对医疗机构信息科及网络安全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病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图文对话音视频等过程记录不少于3年,这要求医疗机构具备长期、安全的数据存储能力,防止数据泄露或丢失。另一方面,严禁使用AI开具处方,强调处方必须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这有助于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避免因AI误判导致的医疗事故。

落地建议

1.升级数据存储系统,确保病历及过程记录能长期安全保存,满足15年和3年的保存要求;2.制定AI使用规范,明确禁止AI开具处方,并加强医师培训,确保处方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3.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定期测试备份数据的可用性,防止数据丢失;4.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病历等敏感数据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原文链接:https://wsjk.tj.gov.cn/XWZX6600/MTBD3030/202602/t20260205_7240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