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
文号:—
日期:2025-11-04
适用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信息安全负责人、医务工作者
内容摘要
国家卫健委、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临床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
原文引用 · 政策原文
发布机构: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 文号:— 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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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硬性要求
该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必须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这不仅是对医疗机构的直接监管要求,也是对信息科和网络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要求。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建立临床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意味着医疗机构需要对数据的使用和运营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被侵犯。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若未按规定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医疗机构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应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技术问题导致的数据泄露或隐私侵犯。因此,医疗机构的信息科和网络安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确保合规运营。
落地建议
1. 制定并完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政策,明确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授权流程,确保所有数据操作都有据可依;2. 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识别潜在的数据泄露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加强防火墙设置、加密敏感数据等,以确保数据安全;3. 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数据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确保所有员工了解数据保护的重要性,并能正确执行相关操作。